在记者协调下,该工作室负责人同意为已打码的客人重新制作照片。
南岸区工商分局相关负责人称,根据《重庆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》规定,商家单方面提出“最终解释权”不符合相关规定。消费者享有知情权,退还预约金照片就打码,商家应提前告知消费者。
律师团成员、重庆坤源衡泰律师事务所徐兴权律师称,商家在没有提前告知情况下,单方面硬行要求消费者通过打码实现营销目的,首先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,其次在证据充分情况下,商家还可能侵犯消费者肖像权。
商家做活动的时候为了吸引大量的消费者,有时候会干着亏本的买卖进行阶段性宣传,说好的福利后来要收费的话,也应该事先告诉消费者!等到后来再变卦的商家其实是愚蠢的,这样的做法不仅起不到宣传的作用,而且今后这家店估计敢去的人也没几个!